合 作 协 议 甲方: 乙方: 为了规范合伙人的行为,保护合伙人的合法利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甲、乙双方本着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甲乙双方各出资一半购买挖掘机,签订本协议。 一:挖掘机的一切安排听从甲方(以甲方工程为主)。 二:挖掘机的保养及操作由乙方负责,保养维修资金由挖机收入支出,双方各承担一半(由于在操作不当时,发生不该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)。 三:挖掘机用油全由甲方承担,挖掘机工作每小时甲方向乙方支付100元,带锤120元。 四:甲乙双方谁找的工程,由该方负责当月月供、司机工资及追回尾账。 五:挖掘机司机工资暂定于四千元一月,双方各承担一半(如有变动双方再议),挖掘机收入账上有钱,月供,工资由甲方承担;如果收入账上没有钱,月供、司机工资由甲方承担,在下月收入账上有钱的情况,乙方应还清上月甲方所垫付的金额以及利息。 六:挖掘机的收入三个月算一次帐,乙方可以少量预借本份资金,借款过多导致账户空缺,乙方按照第五条内容执行(如有一方不愿意经营,必须还清厂家所有欠款后经双方协议后,按照市场价算一半归对方)。 如有包月情况双方再议。 经协商一致,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;补充、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,以补充、修改后的内容为准。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。 甲方(签字): 乙方(签字): 2012年 03 月 18日 |